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易娜 报道)8月17日下午,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时期我省在全民医保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基层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等五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自2009年深化医改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2015年国家将我省列为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后,省委、省政府把综合医改列入我省三大“国字号”改革,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推进。
“十二五”时期,我省建立了以基本医保为基础,大病医疗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应急救助、职工医疗互助为托底的五项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了全民医保安全网。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六统一”,积极推进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实施覆盖所有病种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水平不断健全完善,有效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实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服务工作,探索推进了医保多元化管理模式。
会上得知,我省71所县级、19所市(州)级、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实现从县级到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行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符合省情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初步建立。核增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总量4316名,确定市(州)级公立医院编外聘用员额,建立了灵活的用人机制。全面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由4049种调整为9714种。初步建立了维护公益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据省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李秀忠介绍,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覆盖省市(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制度,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现已组建了3个省级区域医联体、3个省级专业学科联合体和9个慢病中心,8个地区以市(州)级公立医院为核心组建医联体,开展多层次精准化的对口帮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同时,“十二五”时期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比改革前增加了50%,建立多渠道财政补偿机制,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和药物零差率销售缺口及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基层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5类,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提高了村医财政补助标准,夯实了基层网底功能。
全省公立医院和所有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品种达到720种。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推行网上阳光招采,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药物配送率稳定在97%以上。
“十二五”时期,通过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0年提高1.8岁;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显著提升,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23.9%,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问题有效缓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