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报道)记者从海南藏族自治州委宣传部了解到,自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启动以来,海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到位。
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交办以来,海南州委、州政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由各县县委、县政府和州直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第一时间对转办案件核实整改。各县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边督边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转办案件及时研究部署,并赴实地现场督察,推动问题迅速整改。同时,为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案件交办工作,组织成立了由州委常委、秘书长任组长的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转办件办理工作组。成立了由10名副厅级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机构,分片对5县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案件交办机制,中央环保督察组案件移交转办后,海南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在第一时间启动承接办理程序,以督办通知形式下发至相关地区和部门,责任地区、部门迅速对各类交办事项逐一核实、逐项调查,并本着立说立行立改的原则,立即加以整改。并建立案件反馈机制,规定各县、各部门接件后,务必在一天之内报告调查核实情况,在2天之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在4天之内上报整改落实报告。建立跟踪落实机制。组织成立了以环保、国土、水利、住建等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执法组,对各县转办案件落实和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及时查处。严格实行联签制度,对办结案件,由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移交转办工作组组长逐级审签,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按期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8月18日,海南州共接到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7批18件转办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13件。下一步,海南州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环境问题线索,对所有问题立即组织核实、处理并上报办理结果。尤其是要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地区和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严格办理程序,明确办结时限,保证办理效果,使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