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报道) 8月18日,我省召开2017年度全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培训会议。
开展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十年来,我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为各级各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保驾护航作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度,我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参保学生达到97.83万人,参保率89.45%;参保教职工达到7.01万人,参保率86.40%,为防范和降低我省教育行业风险,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起了到积极作用。
据悉,2016年,我省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学校及师生人数基本与上年度持平或略有上升。一年间,全省参保学校共发生校园意外伤害风险事故883起,经协调处理,共结案赔付798起,赔款总额464.03万元;今年1-6月份共结案赔付354起(部分为2016年发生的案件),赔款总额301.85万元。另外,海东市教育局还在互助县、乐都区组织进行了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运转情况良好。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确保部分中职学校、玉树果洛两地个别县的投保率。9月份开学后,各学校将为全部教职工、学生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各县市将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投保率,至年底,全面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全覆盖,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