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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服务!山东规定公务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2天

时间:2017-04-29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山东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十三五”期间,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省公务员局每年为全省培训乡镇长200名、“双基”公务员400名、新任职处级公务员400名。

培训都学哪些内容?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等培训,引导广大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全面加强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公务员培训一遍。每名公务员每年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者参与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总计不少于8学时。

此外,大力实施“双基”公务员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将“双基”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双基”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6天。

培训很有针对性!

针对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通知》要求,强化公务员精准培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突出宪法培训,开展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治素养。继续组织实施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和“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培训项目,重点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治理与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创新创业、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培训,引导各级公务员改进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方法,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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