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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条地铁线路享“优惠电价”每年可省7600万元

时间:2017-11-21

记者11月20日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经多方努力争取,近期省物价局对青岛地铁运营用电价格政策进行批复:青岛地铁2号线、3号线、11号线、13号线运营用电价格,自试运营起三年内按大工业用电执行,暂不收取基本电费,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期满后根据国家电价改革进程和地铁运营状况另行确定。按此优惠政策测算,上述四条线路每年可节约运行电费约7600万元。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获批优惠力度最大的地铁运营电价政策。

当前,青岛地铁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即将迈入网络化运营新阶段。鉴于电价对地铁运营成本具有重大影响,为减轻地方财政补亏压力,促进青岛地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铁路、医院等不具备调峰能力的电力用户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等规定,市物价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成功获批了此项优惠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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