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5月8日讯(记者 唐福晨)今天下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捂盘惜售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因捂盘惜售被罚,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收回10号楼、11号楼、12号楼的预售许可证,未售房源改为现售。同时,将该违规行为报送上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这是继今年4月15号起山东省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出的第二张罚单。
此前,4月26号,中垠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垠雅苑项目两栋楼因捂盘惜售被开出第一张罚单。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禁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商品住宅项目具备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要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取得商品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后,必须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开发企业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躲避价格管控。全省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自2017年4月15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为期半年。
近日,济南市建委、房管局、城管执法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对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打。三部门将对市内六区和长清区的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抽查。另外,还将进行为期半年的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捂盘惜售
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总建筑面积 33.4万平方米,住宅楼12栋,全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10号楼、11号楼、12号楼于2016年5月1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调查,截至目前,该项目的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在已公示的情况下仍囤积大量房源未对外销售。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囤房居奇、捂盘惜售”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保持房价稳定的有关精神,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指示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市政府近期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系列政策措施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收回10号楼、11号楼、12号楼的预售许可证,未售房源改为现售。同时,将该违规行为报送上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商品房销售规定,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自律,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于置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于不顾,顶风而上、恶意违规的开发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济建开字〔2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