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仍未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济南环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经查实,济南环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已按照规定安装了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但未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017年7月24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济环高新改字[2017]第D006号),要求是于2017年8月4日前完成与环保部门联网工作。2017年11月10日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仍未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原标题:监测设备未按规定联网 济南环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