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启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5月中旬开始,枣庄市委巡察组将对5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截至5月15日,市委5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市总工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司法局等被巡察单位。
巡察进驻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首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同志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等事项。随后,被巡察单位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
根据市委实施办法规定,本轮巡察对象和范围为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巡察将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重点关注巡察对象政治忠诚不忠诚、政治担当强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树得牢不牢和选人用人规范不规范等问题。市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党委(党组)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以适当方式到所属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以及市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专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与巡察有关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