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菏泽5月18日讯(记者 洪常良)今日起,菏泽城区中华路部分路段将禁止电动四轮车通行,对于违反通行规定的电动四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员进行劝阻,并视情依法予以处罚。
今天是中华路部分路段禁止电动四轮车通行第一天。7:40起,鲁网记者在中华路限行路段看到,几个路口均有交警在执勤,对一些电动四轮驾驶员进行劝阻和引导,并对一些其他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多数市民予以配合,绕行其他道路通行。由于前期广泛宣传,很多市民选择了绕行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一个小时的时间,限行路口仅有几十辆电动四轮被劝阻绕行。
据了解,目前,对于违反通行规定的电动四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员以教育劝阻为主;对故意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造成一定影响的,依法严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中华路主要商业圈正常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菏泽决定自5月18日起禁止电动四轮车在中华路华英路路口至中华太原路路口通行,而且会长期下去,并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说:“本周主要是劝导、教育和宣传,从下周开始,对违反禁令闯入禁行区域的电动四轮车将予以罚款20元,对不服从管理的将再追罚50元。”
据张俊福介绍,此次整治主要做个示范,下步,将根据整治情况,逐步扩大整治范围。“不仅扩大整治区域,还要扩大到整治电动三轮车。”张俊福说。
据悉,文中所称“电动四轮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力驱动装置的四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