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有这么一对表姐弟,表姐电动车坏了,表弟竟偷电动车送给表姐。这不遵守法律,就必然要接受法律处罚。5月22日,蒙阴县公安局蒙城派出所查处的一起盗窃案,就是这样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今年4月份的一天,家住县城的女士公某某等5人在一起吃饭时,无意间对在座的众人说起,自己平常骑的电动车坏了,想买辆电动车。一同吃饭的表弟张某听到后,自告奋勇对公某某说:我给你偷一辆电动车骑就是,不用花那份冤枉钱!当时,公某某听了,没有反对,也没有点头,一笑了之。
听者无意,说者有心。5月3日晚,一直想着给表姐“弄”辆电动车的张某,开车先后到蒙阴县九州超市、万德福超市踩点,寻找作案目标。经过一番巡展,他最后将目标索定在了九州超市地下停车场。对此,他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口罩,步行到停车场内,“精心”挑选了一辆表姐喜欢样式的电动车,然后若无其事的推出来。在一个偏僻地,张某给公某某打电话说偷了一辆电动车送给她。公某某在明知电动车是盗窃车辆的情况下,仍将被盗电动车推回家并占为己有。
5月21日,接到报案后,蒙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等,很快锁定了张某,并将其抓获,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当然,他的表姐公某某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涉嫌转移赃物被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