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近年来,在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努力推动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断提高,“告官不见官”已初步得到解决。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798件,结案率为96.47%,收结案基本保持平衡。党报君带您一起看看具体情况。
作出实体判决的案件全部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党报君了解到,2016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中,作出实体判决的案件数量为7173件,实体判决率(一审行政案件判决数与一审行政案件结案数之比)达42.70%,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其中,判决维持行政行为775件,撤销行政行为1095件,变更行政行为103件,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478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658件,确认行政行为合法11件,驳回诉讼请求3995件,判决赔偿42件,不予赔偿16件。
近两年,随着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全省法院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能,行政诉讼和解撤诉率下降。和解撤诉结案是指行政诉讼经登记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后,在法院主持和协调下,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达成和解,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结案方式。2016年,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案件进一步减少,总计3664件,和解撤诉率21.81%,同比下降6.3个百分点。和解撤诉案件中,3586件系经法院协调原告主动撤诉;78件系经法院协调,被告行政机关主动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原告予以认可并撤诉。
再看行政机关败诉情况。2016年一审行政案件经实体审查后,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76件,同比增加45.86%,实体败诉率为33.12%。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及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后撤诉案件共2454件,一审行政案件的总败诉率为14.61%。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和比例均呈逐年上升之势。
党报君了解到,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形式包括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赔偿等。其中,败诉案件数量较多的行政领域分别是:土地306件、征收补偿297件、劳动和社会保障145件、公安134件、房屋登记132件、乡政府102件、民政64件、规划36件、工商28件。
败诉率较高的行政领域分别为:民政48.85%、专利40%、征收补偿30.71%、财政29.03%、信息电讯28.57%、技术监督25%、乡政府23.34%、房屋登记20.06%、规划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