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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办中小学收费新规出炉 不得强制订购教材

时间:2017-06-05

日前,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教育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政策的通知》,对济宁市公办中小学学生住宿收费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通知》要求,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等。

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该《通知》公布了中小学及高中住宿费用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住宿费(城市),每生每学期为70元(含水电费);高中阶段普通学生宿舍收费,城市每生每学期70元(含水电费),农村每生每学期50元(含水电费);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由同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同时,高中学费、住宿费和初中、小学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义务教育阶段的伙食费、校车费要按学生自愿使用的原则进行收费。社会实践活动费,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收取,并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公开收支情况。

据了解,学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专用票据,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并统一收取。

小学生每三年配发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

《通知》要求,学校代学生统一购买作业本收取的费用要据实收取,按学期结算。

各学校要通过公开招标代学生定制服装并收取费用。其中,小学生每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分别在一、四年级配发,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生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在新生入学时配发,每套不高于100元;高中生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在新生入学时配发,每套不高于120元。市属及驻济省属学校学生装价格由市物价、教育部门在规定的最高标准内核定后执行;其他学校由所在地物价、教育部门在规定的最高标准内合理核定,统一报市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此外,学校因教学需要确需购买教辅材料等,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并在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高中学费

○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

○非省级规范化学校: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学生统一购买作业本最高收费标准:

○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三至五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

○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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