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基层“微腐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用监督传递压力,用督导推动落实,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突出重点
瞄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省纪委全会都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013年以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牵头开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庸懒散拖”、项目审批和专项转移支付、收“红包”购物卡以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
2015年4月,中央纪委部署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省纪委随即印发专项工作要点,设立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分两批各遴选50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取得积极成效。
2016年,省纪委在全省开展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确定对27个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分四批交办问题线索432件。
2017年,省纪委聚焦扶贫领域,持续深化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对20个省定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全覆盖,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覆盖。同时,省纪委每个室各选取一个2016年以来重点督导的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在没有省定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的13个市,各选择1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较多的县(市、区)进行督导。
“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增强群众获得感。”今年4月11日,在东平县召开的聚焦扶贫领域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辐宽强调。
目前,省纪委领导已陆续向重点督导县(市、区)交办问题线索,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各联系督导室反复沟通反馈审查意见,严格把关。参照省纪委做法,各市纪委迅速行动起来,选取重点乡镇进行督导。
挺纪亮剑
对胆敢伸手的露头就打
2015年2月,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同富利用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截留5.6万元据为己有。在重点督导的推动下,当地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实施分批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的成果之一。
畅通举报渠道。省纪委制作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表通”,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各市、县(市、区)均公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
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全省开展线索集中排查,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聚焦扶贫领域,同时突出惠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重点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晓峰介绍。
跟踪督查督办。各市、县(市、区)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逐一明确调查组长、调查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套人马,逐一研究案情,确保深挖细查、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疑点。2016年省纪委集中交办的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查实347件,处理67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39人。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查处一批、通报一批,截至今年3月,全省共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85批7657起次、涉及9844人次;省纪委分17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6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66人;同时坚持把重点督导县(市、区)作为通报重点,从去年7月下旬到9月上旬,连续7周分7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5起。
截至今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583起,处理1500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639人,狠刹了“小官大贪”和“微腐败”,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问责下沉
层层压实责任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时任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原副镇长房忠贤在分管镇扶贫办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内部分省级扶贫村扶贫项目上报验收材料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3个村骗取国家扶贫资金52万余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房忠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确定职级待遇。
不担责就问责。做好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其中一个关键就是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动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认真排查系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省农业厅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集中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临沂、菏泽等市把整治和查处工作作为巡察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东平县针对查处的村支部书记家属违规领取护林员补贴问题,督促林业主管部门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41个同类问题,全部处理到位。
履职尽责,除了各级各部门“自选动作”外,全省也有统一部署。在省纪委常委同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市级纪委开展的县级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中,均将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2016年,省纪委集中交办并查实的347件问题线索中,共问责有关责任人11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4人,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作者:魏然 ?鲁纪轩;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