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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钉子户” 山东全省法院启动“百日执行攻坚战”

时间:2017-06-14

14日上午,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法院决定自2017年6月15日至9月25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加大工作力度,掀起执行声势,提高工作实效,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专项活动工作任务为:

(一)清理未结积案。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对尚在执行期限内的新收未结案件加大力度执行,遏制未结案件存量不断积累的势头;

(二)规范终本案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自查、评查,规范管理,畅通恢复执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终本案件清单;

(三)化解信访案件。重点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

(四)集中执行未结涉民生案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

(五)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对全省涉党政机关积案全部执结;

(六)完成执行案款清理任务;

(七)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严厉打击一批抗拒执行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本次专项活动要加大办案力度。要狠抓工作落实,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该曝光的曝光,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也可邀请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观看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支持执行;要坚持多办案、办实案,专项活动既努力提高结案率,更要注重实际执结率、实际到位金额、实际发放执行款额,尤其要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专项活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

省法院将通过督导案件、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对案件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各中院也要对本辖区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各中级法院每10天向省法院上报一次相关数据,省法院每10天通报一次。各中院要对本辖区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

“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为期100天,从2017年6月15日开始,到2017年9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6月15日至6月20日,进行动员部署。各级法院要层层宣传发动,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排查未结案件底数,分类制定执行措施。

第二阶段:2017年6月21日至9月20日,进行强力推进。各级法院要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省法院将通过重点督办、情况通报、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各级法院要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惩戒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坚决执结到位。2016年以来,未采取过拘留措施的中院、未在打击拒执罪上取得突破的中院要于9月20日前专门向省法院说明情况,有同类情况的基层法院要向中院专门说明情况。

第三阶段:2017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开展总结工作。各级法院认真回顾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制度机制。2017年9月25日前,各中级法院将活动总结上报省法院。省法院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齐鲁晚报记者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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