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扶贫办采访获悉,近日,山东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补助追加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9亿元,用于支持全省各地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主要包括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寄宿制学校经费保障水平等方面。据介绍,截至目前,2017年省级财政已累计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54.7亿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城乡小学、初中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每年710元、910元,财政部门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在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方面,财政部门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补助公用经费。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方面,在足额落实农村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又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财政部门按在校寄宿生30%的覆盖面和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