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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消息!小学新生入学年龄烟台不作统一规定

时间:2017-04-18

(图文无关)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市不作统一规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及校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入学政策。

水母网4月18日讯(YMG记者李京兰通讯员李纪超程福蒙)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此消息一发布,引起烟台很多适龄学童家长的关注,不少人迫切想了解我市会如何落实?近日,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市不作统一规定。同时,我市从2015年秋季入学初一新生开始,清理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县市区据情况确定入学政策

近日,市教育局转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市教育局结合烟台市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密组织招生工作。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市不作统一规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及校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入学政策。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

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等行为。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从2015年秋季入学初一新生开始,清理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更新学校和学生信息,确保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学籍数据原则上只能用于教育事业相关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导出和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谁导出、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关于特殊群体入学问题,《通知》也有具体规定,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中小学校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

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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