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菏泽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大调整,与你息息相关
17日,记者从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鉴于今年以来菏泽市商品房价格和房租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自4月17日起,菏泽市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双职工存缴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至50万元、提高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至1万元、首付后可直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冲抵还贷,以减轻住房公积金存缴人的购房、租房负担,最大限度满足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双职工存缴公积金家庭最高能贷50万
在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因为贷款利率低等优点,使得其成为不少市民的首选。但今年以来,菏泽市的商品房价格涨幅不小,使得不少市民的贷款数额也相应增加。
根据以往的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而政策调整之后,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算下来,首付就能少交10万,或者把省下来的钱用于装修,压力确实减轻不少。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双职工家庭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单身家庭正常缴存住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仍为30万元,跟原来一样。
城区租房提取公积金提高到1万
公积金的提取一直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今年以来,菏泽的房屋租赁价格普遍提高,按照原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为此,本次政策调整中就有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方面的变化。调整之后,租赁菏泽城区(不含定陶区)住房的,当年提取的额度由不超过5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0000元,租赁县城和定陶区住房的,当年提取的额度由不超过4000元提高到不超过8000元。
用公积金冲抵还贷不用再等12个月
“按照新政策的规定,我可以直接申请公积金还贷,就不用再等还够12月了。”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在去年10月份买了自己的第一套住房,因为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在交完首付之后,剩下的27万元李先生选择了公积金贷款。但是,按照原先的政策规定,李先生需要先用自己的钱还满一年后才能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还贷。政策调整之后,李先生不需要等还够12个月,现在就可以直接申请使用公积金还贷了。
据了解,原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冲抵还贷的规定是为,借款人在自用资金还款12个月后,且住房公积金余额足够归还其一年的贷款本息,可申请使用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进行逐月转账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现在,调整之后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足够归还12个月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在签约借款合同时,即可申请逐月冲抵还贷。
此项政策调整前,已发放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借款人可在每月20日前申请办理该业务。当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冲抵当月还贷款时,借款人需用自有资金继续还贷,待住房公积金余额足以归还12个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可重新申请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