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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证开轿车上路,东明一男子被扣12分罚款1000元

时间: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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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交警对张某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10月9日讯通讯员 李万友记者张芳拿啥证开啥车,开啥车行啥路,这是妇孺皆知之事儿。然而,近日交警在路面进行检查驾驶证工作驾驶小轿车的市民却从怀里掏出摩托车(D证)驾驶证,被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月8日20时许,东明县陆圈镇的张某某驾驶别克牌小轿车,沿东明县曙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乐城国际对面处时,被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查获,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张某某存在抗拒心理,不肯拿出驾驶证。后经民警一再劝说、教育、警告,张某某从怀里掏出一本D证(摩托车驾驶证),显然张某某当时驾驶的小轿车与其摩托车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

据交警查明,张某某并未考取其他车型驾驶证,只有摩托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东明交警对张某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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