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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青岛丰硕堂被处罚

时间:2019-11-07

信网11月6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大药房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房多次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针对该行为,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今年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执法人员来到市北区同德路75号-3的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大药房现场检查,抽查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的处方,药店不能提供处方笺,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5月29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单位检查整改情况,药店在6天销售处方药的经营过程中,仍有2次没有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已查实,单号分别为190524109001606、190524109005970的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大药房“销售单据”二张,标注时间为5月24日,其中有3种药品均为处方药,药店不能提供医师诊断处方。

执法人员在该单位计算机系统销售处方登记栏发现该3种处方药已销售,在远程审方系统中的远程医药咨询服务平台上共有2次审方记录,均未发现上述3种处方药的审方记录。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仍然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对此,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大药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

信网也就此事联系到了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都不在单位,会反馈一下。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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