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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医保城金水路第三分公司被处罚

时间:2019-11-20

信网11月20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水路第三分公司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水路第三分公司是2019年3月29日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位于金水路181-21号,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二类医疗器械、药妆用品、消杀日化品等。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水路第三分公司,但是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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