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向社会征集“文化惠民消费季”的标志与吉祥物
齐鲁网4月20日讯(记者 朱训壮 陈志富)为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中的积极作用,拟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举办首届“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首届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惠民消费季标志与吉祥物设计,有关事宜如下:
一、应征对象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同胞,均有权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2.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获奖资格。
二、征集要求
应征作品须紧扣“享受文化,品味生活”的总主题和“荟文化,惠生活”的2017年度主题,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体现山东特色,彰显文化消费特色,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冲击力。
(一)标志
1.创意设计易懂,图案简洁明快,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且有象征意义,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文件。
3.同时提交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志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形式与含义。
4.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吉祥物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体现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元素。
2.易识别、易制作,适合商业开发和再创作。可适用于特许商品、二维、三维动画以及文化惠民消费季视觉系统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3.吉祥物彩色版设计图稿,应为三视图或者3D效果图。吉祥物设计应包括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并将其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4.吉祥物设计稿应独立一个文件,若有不同文化消费形态的延展设计,多个延展设计方案应编排在同一个文件。
5.同时提交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6.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报送要求
1.提交作品均为jpg格式,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
2.应征者需签署《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征集活动应征人承诺书》(简称《承诺书》),并与作品一起提交。
3.为保证评审公正公平,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请勿在设计稿件中出现,相关信息请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和《承诺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被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同一位应征者可以参加多项征集。
5.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应征方式
请于“山东省文化厅”官方网站首页下载报名表。
1.网上投稿
发送电子邮件(包括作品电子版和《报名表》、《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到邮箱:sdwhxfj@163.com。邮件题目统一为: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邮寄投稿
邮寄光盘(包括作品电子版和《报名表》、《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到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27-2号3楼323房间。在函件上注明“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字样,并附带姓名及联络方式。
电 话:0531-81281192,15165135673(韩笑笑)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五、应征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于2017年4月20日开始,至2017年5月19日截止,邮寄时间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接收时间为准。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评选办法
1.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按照标志和吉祥物两类,分别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和1个入选作品。
2.在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进行一周公示。
3.相同内容者以先收到者为准。如出现相同时间、相同内容获奖的多名应征者,则以抽奖方式确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4.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
标志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2000元。
吉祥物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2000元。
2.入选作品
标志入选作品1件,奖金5000元。
吉祥物入选作品1件,奖金5000元。
如同时获得入围和入选,则按照入选作品奖金发放。请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八、注意事项
1.作品入围后,作者需提供矢量AI、PSD、EPS、TIF、CRD、MAX、CHR等格式源文件。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在评选结果发布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所有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一经成为入围、入选作品,均表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变更或撤销。
6.所有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应征者将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除了本活动之奖金以外无需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且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须另行征得应征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