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济慈脑血管病医院的工作人员因冒用他人印章,被青岛市卫健委依法进行警告。
据了解,该单位检验科工作人员冒用别人印章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等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针对该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2020年4月28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该单位予以警告。
为此,信网联系到青岛济慈脑血管病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尚不清楚此事,需向领导汇报后给予回复,截至发稿,信网未曾收到有关回复。 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