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6日讯 在正在召开的青岛市政协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上,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教授于少华提出,2019年5月3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了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办理流程。这是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推进工作中,此项惠民工程进展缓慢。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11月10日,青岛有107部电梯进入前期操作或实施阶段,其中41部电梯交付使用,52部电梯正在施工,14部电梯居民意愿达成一致,正在报前期手续。从数据中不难看出,此项惠民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 来源: 于少华)
于少华调查了解到,多数居民对加装电梯持积极态度,造成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是同一单元的底层住户(主要是1楼、2楼的住户)需求不高,意愿不强,涉及到补偿等问题,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而文件又规定“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这样就造成了只要该单元有一户不同意,加装电梯事宜就无法推进。
其次是,基层行政部门推进力度不大。《指南》规定“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可见,此项工作不是街道办事处的一项法定职责,缺乏行政部门的强力推进,电梯加装工作就难以展开。
综合这些问题,于少华建议,首先进一步扩大加装电梯试点,完善相关政策。先针对低层住户加装意愿不高的问题,出台指导意见,由电梯使用住户对低层住户予以适当补偿,以平衡利益。再者对加装电梯个人负担的部分,允许按顺序提取本人、家属、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然后对需通过二楼或三楼平台进入单元楼梯的住宅,允许加装通往平台的电梯,并纳入补贴范围。最后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可通过资金支持居民建设接力式代步设备、支持社区购买“爬楼机”提供租赁服务来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
其次,于少华建议建立推进机制。在业主自我协商、业委会组织业主协商的基础上,居民委员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应根据需要,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组织业主民主协商,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成共识达成。各区政府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参加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指导协调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配套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公布办事流程,优惠收取配套费用。各街道(镇政府)负责所在街镇加装电梯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最后,于文华建议加强工作考核。由市政府出台加装电梯工作的考核办法,对各区加装电梯工作予以考核。
信网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