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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出产品供货方资质 青岛中正中医诊所被罚

时间:2020-05-20

信网5月20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中正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中正中医诊所未能提供出售的有关产品的供货方资质和票据,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2020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对即墨区青岛中正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中正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该经营场所负责人提供不出手写单上中药饮片的供货方资质和票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对此,2020年5月8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60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350元。

针对此事,青岛中正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中正中医诊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经处理完毕,具体细节不便接受采访。 信网记者 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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