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山东煜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未完全密封,导致部分废气未经收集外排,被市环境生态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2020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在对山东煜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烟风道钢结构项目生产,生产工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内有约200个喷好的挂件正在晾干,车间未完全密闭,部分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外排。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对此,2020年5月18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针对此事:山东煜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叶经理表示,目前他们已经聘请专门的环保公司,对生产车间进行改良和整改,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