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7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莱西市聪辰煤场经销的民用散煤,经过相关部门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事经莱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莱西聪辰煤场的行为涉嫌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6日,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场科煤炭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莱西市院上镇郝家许村的聪辰煤场,经销的36块无烟煤为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核查后认为,莱西市聪辰煤场的行为,涉嫌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2020年5月21日,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抽检备样(“山西”民用散煤“36块无烟煤”,数量5Kg);罚款人民币39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7.5元。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莱西市聪辰煤场位于莱西市院上镇郝家许村,对于被罚一事,信网曾尝试根据其预留的电话进行联系,但是均被提示为空号。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