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5日讯 6月3日,刘先生反映称,青岛蓝谷海科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拖欠全体员工超过5个月工资,自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宣布解散,未向员工支付任何薪资,总金额高达20余万元。该公司负责人焦经理表示,公司和所有员工签署了疫情期间工资结算相关协议,5月份已按照协议支付了员工部分工资,剩余部分会按照与员工约定的时间内结清。
据刘先生称,该公司在2019年就未向员工发放12月份工资,2020年1月17日公司放年假,之后由于疫情原因,员工在家办公。公司承诺网上办公期间,薪资照常发放,但直到4月30日,公司未给员工发放工资。
“2020年4月30日,该公司宣布解散,拖欠我工资达1万5千余元,一共拖欠我的同事们20余万元工资”,刘先生表示。
据了解,刘先生就职的青岛蓝谷海科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鳌山卫镇蓝谷大学生创业园。信网从其官网了解到,该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中小学生素质拓展研学旅行,目前已开发的项目有航空模拟飞行教育专题;地震、火灾应急演练VR模拟教育专题;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援培训专题等。
为了解具体情况,信网于6月4日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焦经理,对方表示与员工签署了疫情期间工资结算相关协议,正在按照协议发放员工工资。
“我们关于疫情期间的薪资待遇是这样的,2月1号复工,员工们在家办公,工资照常100%支付”,焦经理表示,“我们公司有一个疫情期间工资结算相关规定,当时我们都充分告知了,员工也都签字了”。
当信网问到员工工资结算进展,对方表示“按照协议,5月份每一个员工都已经结了一部分,剩余的工资在我们约定的时间内结清,所有员工都是同意的”。
随后,信网又联系到当事人刘先生,对方称“之前是有个协议是说5月份结5千块钱,剩下那些钱等山东省中小学都开学之后,三个月内结清”。
关于工资发放进展,刘先生称公司已于6月2日结算其5千工资,“他也按照协议做了,不过晚了几天,我们想再等等”,刘先生告诉信网。
信网了解到,对于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参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针对上述情况,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员工可以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申请立案处理,或者等疫情结束后到辖区人社局申请立案,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处理。信网见习记者 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