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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月起发放防暑降温费 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

时间:2020-06-03

信网6月3日讯 为缓解疫情影响,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近期,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另外,6月份起将发放防暑降温补贴,您了解吗?12345为您梳理

一、近期我省又为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送上什么政策“大礼包”?

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重点扶持对象范围。将个人借款人范围由原来的14类增加至21类,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原有政策扶持群体基础上,增加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除此之外,还将平台就业人员,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 2.提高贷款期限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3.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4.加大免除反担保力度。一方面,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5种情况,取消反担保要求。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反担保原则上不再要求贷款人资产抵押,提供相应的保证反担保即可。

二、6月份起将开始发放防暑降温补贴,您了解吗?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用人单位: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5号)要求: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为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未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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