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日讯 日前,信网获悉,青岛青宏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青宏食品”)经营的食品综合酸奶布丁食品标签被检出不合格。针对该司该行为,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即墨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青宏食品经营的“综合酸奶布丁(添加黄桃果肉)”进行了检验检测。而检验检测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该食品标签-配料表、食品标签-配料的定量标示项目不符合要求,食品标签-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9年10月17日,即墨市场监管局将检验检测报告送至青岛青宏食品。而在该司的经营现场,市场监管部门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针对检验检测报告,青岛青宏食品不申请复检,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针对青岛青宏食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5月29日,即墨市场监管局对该司作出了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合计罚没6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