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日讯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市南恒海联医院因未按规定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被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进行处罚。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针对此事,2020年5月20日,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单位处以警告。信网记者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