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歌妈妈索赔203万
6月5日上午9时许,江歌妈妈江秋莲诉刘鑫(现用名:刘某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半岛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被告刘鑫及代理律师均未出席,江秋莲也因情绪和身体原因未出现在法庭现场。据江秋莲代理律师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透露,江歌妈妈向被告刘鑫方面提出了赔偿诉求,总金额超过203万元。由于案件涉及的相关证据材料仍在日本认证当中,正式开庭前可能还会召开庭前会议。
被告方无人出席庭前会
5日上午不到8时,半岛记者赶到城阳人民法院夏庄人民法庭时,现场已经有媒体记者在门外等候。上午8时45分许,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拉着一个黑色文件箱独自一人出现在法庭外。见记者围拢上来,黄律师驻足简单回应了几句。“江秋莲女士因为情绪和身体原因,今天无法来到现场,相关工作将由我来配合法官完成。”
上午9时许,会议正式开始。按照相关规定,记者无法旁听,只能在法庭外等候。
11时5分许,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前会议,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独自一人走出法庭。据其介绍,被告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未出席。“我掌握的信息是被告在北京请了两名律师,但是今天一个人也没来,还是比较遗憾的。”他希望后续的庭审,被告人或代理律师可以出庭。
“今天庭前会议主要是按照程序向法庭进行了证据交换工作,法庭核实了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同时对后续的一些工作做了沟通。”黄乐平律师表示。
而在本次庭前会议前,江秋莲在社交媒体发文称,“1310个黑暗的日子……闺女,让你等太久,为你讨还公道的脚步一直没停过,今天是妈妈与刘鑫对簿公堂第一天,妈妈既期待又紧张。”
律师认为被告有重大过错
5日下午,半岛记者联系到江秋莲,她表示案件所有情况均全权委托黄乐平律师处理,她会全力配合律师和法院。对于被告方无人出席庭前会议的情况,江秋莲说希望对方能按法院程序走。“我一直盼着尽快进入法律程序,这样我们双方都能在法庭上把案子讲明白说清楚,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黄乐平律师认为:“我们从刑事和民事责任来看,刘鑫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的杀人行为,但是刘鑫的行为对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他表示目前已提交和刑事诉讼相关的一部分证据材料,江秋莲也提出了赔偿诉求,赔偿总金额为2038123.83元。这也是首次披露这起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对此,江秋莲表示认可,“一切由律师按法律程序处理”。
黄乐平律师表示,本案正式开庭前可能还要进行几次庭前会议,进一步梳理证据、聚焦争议点,为正式开庭审理做足准备。“这也反映了法院对案件的重视程度。”针对刘鑫是否在江歌遇害时关门等焦点问题,黄乐平表示,原告方会努力把事发十分钟或者更长时间发生的事情做完整还原,并计划在此案判决前后公布。
此外,由于江歌的不幸遇害发生在日本,当时也是日本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的调查。那么,这些国外司法机关调查得到的证据,能否在这次国内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使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按照司法惯例来讲,通常是由所在的国家的公证处提供一个公证的说明,有了日本的公证,有了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的认可,那么在国内就可以具有证据的效力。
本报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半岛记者 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