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2日讯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该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相关链接
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一些发达国家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
二、大额现金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现金管理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与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和强化监管以及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等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大额现金管理是落实这些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大额现金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一是从现金流通的角度,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服务与管理措施,以此来适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现金流通环境和降低全社会管理成本。二是合理设立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使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分析、引导、规范管理并重,采取银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报以及现金出入境等环节相关措施,大力营造减少不合理使用现金的社会氛围,优化现金服务,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提升大额现金管理水平。
四、大额现金管理对社会公众有什么影响?
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存取款自由和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充分保护。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求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五、大额现金管理措施与现行现金管理措施的关系?
大额现金管理的措施都是立足于优化和提升现金服务水平,与现行管理措施的关系是统一的、衔接的。一是对现行措施的规范。对现行规定不明确、不统一的制度进行明确、规范、统一。二是对现行措施的补充。实施重点行业风险防范、特定行业限额和个人收入报告以及信息交流与共享相关制度。三是对现行措施的提升。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存取业务,优化处理流程,提升现金服务,形成监管合力。
六、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如何推进?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大额现金管理牵涉面广、影响广泛。基于此考虑,现阶段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易后难、先存取后收付的思路,选择大额现金业务具备代表性、覆盖面较广、总量具备一定梯度,且公共服务管理和社会管理基础具备一定条件的部分地区,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存取为切入点,营造大额现金管理社会氛围,并积极与特定行业、特殊领域大额现金收付和收入申报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共识,研究措施,共同推进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及时完善薄弱环节和不足,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全国推进提供决策参考。
七、大额现金管理与现金管理总体目标有何关系?
近年来,社会经济生活受到信息科技进步的深刻影响,特别是线上消费和移动支付对现金流通领域金融服务提出新的挑战。当下现金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障合理现金需求,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在新形势、新背景下,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人民银行采取了强化大额现金管理、集中整治拒收现金等措施。其中,大额现金管理是为保护公众合理用现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整治拒收现金是为了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这些举措的目标一致,都是为构建多元化支付手段下和谐流通环境而服务。
八、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的设置有哪些考虑?
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合理的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目前设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 50 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 10 万元、30 万元、20万元。起点的设定均经过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各地起点之上业务笔数、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大致相当,体现了全局统筹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与反洗钱报告起点功能不同,可互为补充,前者金额更高,既能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也不会给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大的报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