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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川香园被罚6万

时间:2020-06-17

信网6月17日讯 自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0年4月2日,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向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产品检验报告时,在其成品库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香辣海白菜”成品,包装内《合格证》标注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4日,产品共计74箱,当事人构成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4月24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6万元;2.没收违法生产的“香辣海白菜”74箱。

青岛鲁丰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2020年2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松山路10号青岛鲁丰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二层仓库货架上摆放19种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80盒(袋),销售总额8597元,销售利润556元。经调查核实,该单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3月25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5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556元;3.没收无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80盒。

王栋玉、于胜磊无照经营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0年2月9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对于胜磊的住处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王栋玉和于胜磊无营业执照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王栋玉作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3.3万元;2.没收侵犯“飘安PIAOA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飘安PI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6600个及“漂安PI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4220个;3.没收违法所得492.05元。对于胜磊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3.3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青岛亚利客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2019年11月18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市长(政府)信箱转办单后,立即对青岛亚利客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仓库内发现1批次8箱“蟹肉棒”产品外包装标注产品名称:蟹肉棒(速冻生制),外包装标注配料中无蟹肉成分,外包装标注食品添加剂含蟹精、蟹香。当事人构成了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1月2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2.没收查封的8箱与标签内容不符的“蟹肉棒”产品;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88元整。

信网记者 杜杲燃 通讯员 孙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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