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9日讯 信网了解到,2020年6月9日,由于青岛众健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健肽美”)此前在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卡片和宣传单页发布的相关食品广告,其内容中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等字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条例,根据该法,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2200元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众健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
据悉,众健肽美于2018年10月12日注册微信公众号“zhjim”,2019年9月份,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内容为:“胶原蛋白肽+鳕鱼肽体验装,胶原蛋白肽主要功效:胶原蛋白肽具有镇痛、促进伤口愈合的功效。”除此之外,2019年6月份,该公司印刷了宣传卡片和彩页,宣传卡片内容为:“牛骨低聚肽粉,具有促进骨骼营养的补充与强健,镇痛、抗炎、改善免疫系统,抵御疾病的作用。”。宣传彩页内容为:“众健肽美核桃小分子肽,健脑防老,利于儿童脑力成长,净化血液,降低胆固醇,消炎抗菌,养护皮肤,防癌抗癌,保护肝脏,具有润肺黑发的作用。”以上食品广告信息,均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信网通过其微信公众号“众健肽美”发现,2019年9月份的公众号发文只剩两篇,一篇名为《众健肽美“送爱进社区”春节试点活动圆满成功》,另一篇则是《众健肽美祝祖国繁荣昌盛!盛世华诞,与你共享—》,未发现相关违规食品广告等信息。 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