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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驾管业务将全面恢复 “延期办”等政策6月30日停止

时间:2020-06-28

受疫情影响,此前部分公安交管业务采用了“延期办”“容缺办”政策。近期,公安部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有关政策的适用期限。另外,夏季来临,蚊蝇增多,蚊蝇是否会传播新冠病毒?12345为您梳理。

一、疫情期间公安交管业务采用的“延期办”“容缺办”政策的适用期限到了吗

根据公安部通知要求,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1.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2.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延期政策不变。

3.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4.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5.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

自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二、蚊蝇会传播新冠病毒吗

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根据目前研究,蚊蝇不具备传播新冠病毒的生物学基础。此外,从目前的掌握的流行病的证据来看,目前全球没有发现因为蚊蝇等媒介生物导致人感染新冠病毒的报道。

专家表示,尽管现在证据不支持蚊蝇作为媒介传播新冠病毒,但是它们也具备传播其他传染病的风险,如疟疾、登革热等,现在已经进入盛夏,公众在家庭和户外应该做好防蚊虫叮咬的保护措施,还应该注意妥善保存好食物,防止苍蝇叮爬。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蚊防蝇的措施,可以极大降低媒介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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