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良茂凯悦超市工作失误 经营商品价签不符

时间:2020-07-08

信网7月7日讯 “6月19日下午7点,我在位于莱西市烟台路52号的良茂凯悦百货超市购买了两份面粥,当时分别贴在产品包装的价签是1元,结果结账时竟变成了每件2元,共收取了我4元。”张女士表示,良茂凯悦百货超市工作人员表示退还差价。

“仅仅就退差价这样的方案,感觉处理太过简单了。我与良茂凯悦百货超市之间也因为这件事情多次交涉过,对方称这是收银员的问题,并不是超市的问题。明显感觉到良茂凯悦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不以为意。”张女士说,那天购买了这件问题商品在内的共6种不同商品,其他5件商品未出现类似情况。

/
( 来源:当事人)

信网通过张女士了解到,在这期间她拨打过12345给政务平台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我们双方调解过,但超市方面称,我是找他们麻烦,这样的处理态度实在让接受不了。”

信网查询相关报道发现,莱西良茂凯悦超市就曾因内部玉器店出现骗局,而被“爱青岛”曝光过。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信网联系到良茂凯悦百货超市。良茂凯悦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并未出现过这种情况,他们也承认是自己的工作失误。“张女士买的这份粥是打折商品,同一件商品,打折与未打的价格码是不同的。张女士结账时收银员错输成未打折时的商品价格码,导致价格错误了。” 良茂凯悦服务台工作人员对信网说道,他们也对收银员进行了处罚,同时超市的收银员、收银主管、经理针对这件事情也给张女士道了歉。但现在因赔偿问题迟迟达不成一致。

当信网向良茂凯悦服务台工作人员问道这件“问题面粥”打折时间是什么时候,共打折了多少件,卖出了多少,对方称一概不清楚。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的牟德栋律师认为,若将这件案件定性为价格欺诈的话是需要进一步考证的。通过超市方面的反馈再结合案件本身,他们并未出现诱导与欺骗消费者的情况,但仅仅退还差价这样的处理方案,是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的。

另一方面,张女士这件案件在某种程度也可定义为合同纠纷。首先超市方面公示价格是张女士所接受的价格,但在实际中交费却是收取了张女士超出公示价格一倍价款,超市这样做是违约的。“建议张女士超市方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牟德栋律师对信网说。 信网记者 赵宝辉

  • 上一篇:中国(青岛)新媒体产业园暨国际时尚城青年基地揭牌
  • 下一篇:面授课被改成线上课 要求退钱遭中试云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