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撞人后逃逸 城阳一位68岁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14日,半岛记者采访获悉,驾驶人田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未戴头盔的电动车女驾驶人芦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两天后不幸身亡。
6月26日上午10时41分,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阳正阳中路与宁城路路口处,有个人倒在路上。
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案发现场处置,发现一辆挂有本地号牌的二轮电动车侧翻倒地,电动车在路面上留下了一条明显的划痕。驾驶人已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民警随即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 6月26日早晨7时40分,一辆白色SUV沿宁城路由北向南驶至正阳中路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肇事后吉普车驾驶人下车看了一眼,随即驾车逃离现场,民警确定为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经进一步调查,受伤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为城阳区68岁女子芦某。肇事逃逸车辆为鲁DKB296牌号SUV,车主为山东滕州市34岁男子田某。民警随即拨打电话通知田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案发下午2时30分许,田某驾驶鲁DKB296车辆到城阳警方投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不幸的是6月28日,案发两天后,伤者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确认为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经警方调查,田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30日,犯罪嫌疑人田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7月14日,田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相关链接
打造生命绿色通道 122与“120”急救中心启动联动机制
城阳公安122指挥中心与120调度指挥中心之间,还通过值班电话建立协作平台。遇有较严重交通事故,伤者需要急救的,公安122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通过专用值班电话通知120指挥中心,立即启动联动救助机制,便于为转送危重患者的120救护车提供出行保障。
交通事故逃逸的保险公司怎样赔付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的,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骑车请戴好“生命盔”
本案中,电动车驾驶人芦某因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伤亡后果,着实让人惋惜。城阳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是“生命盔”,正确佩戴头盔,是为了您自己的生命安全。
电动车为什么挂牌,起什么作用
提升电子监控的车牌分辨率,有效区分电动车与机动车的车型,为以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夯实车型,便于民警认定事故责任。
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将进行严格查处
稍早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国交警部门将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交警倡导广大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正确戴好头盔,平安出行。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