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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为患者建立完整档案 慧康医院被警告

时间:2020-07-29

信网7月29日讯近日信网了解到,青岛慧康医院由于未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违反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据这些规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慧康医院进行了警告处罚。

据了解,青岛慧康医院未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该行为违反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规定。7月22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慧康医院进行了警告处罚。

其中,《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据青岛慧康医院官网显示,该院始建于2016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保健、康复、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是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医联体成员单位,同时也是“青岛妇女儿童医院黄岛分院”。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青岛慧康医院总机,工作人员称此事应联系医务科人员,并提供给信网该科室的联系电话。但该科室人员表示他对此事不知情,需要向同事了解情况后再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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