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58同城应聘美团骑手“被贷款”
从陕西来青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小屈,本想着打工赚点零花钱,在58同城上应聘了美团骑手,没想到这一应聘,钱没赚多少,反而搭进去了不少钱……
来青大学生:
应聘美团骑手,没想到“被贷款”
小屈说自己在西安上学,因为女朋友在青岛,所以假期在青岛的一个托管班做兼职老师。小屈觉得自己的业余时间比较充裕,想利用空闲时间兼职做美团骑手。
小屈在58同城看到了美团外卖招人,在与对方联系后,7月30日,他来到了位于市北区清江路的一处办公室,双方签订了用人合同,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先生为没有电动车的小屈推荐了“老袁车行”,说在那里可以购买、租赁电动车。于是,小屈来到了位于市北区哈尔滨路和抚顺路交叉口附近的老袁车行,在这里,有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为他进行了“一顿操作”,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小屈说:“我感觉他不是车行的工作人员,更像是中介,他二话不说就拿着我的手机给我办贷款,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也是蒙的,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所有的贷款手续都办完了。”
据小屈介绍,这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在一个叫“捷信”的贷款平台上为他贷了4000元用以购买电动车,加上10个月的利息600元,小屈共需还款4600元。小屈还说,孙先生在为他办理贷款时,一直在“画大饼”,说送外卖非常轻松,好多人半个月就赚了4000多元,把电动车的钱还清了。由于小屈只在青岛待到8月底,当时他也和孙先生协议,一个月后,将电动车卖给车行,车行根据车况退给小屈折旧后的费用,大概能退3000元。但到了约定时间小屈想要退车的时候,麻烦又来了。
孙先生表示,不能为小屈办理退车手续,后来干脆不搭理他了,这个时候小屈感觉自己上当了。有个热心的阿姨给小屈出主意,让他天天上门堵孙先生,于是小屈就和朋友一起,每天都去老袁车行找孙先生,孙先生终于妥协,同意给他3000元,但是只能先给2400元,因为剩下的600元是“车牌过户费”,需要过户完了,才能给小屈。
贷款办理人员:
贷款是小屈自愿办理的,剩下的钱过户后退给他
根据小屈提供的电话,记者8月26日第一次联系到了为小屈办理贷款的孙先生,他表示自己不是老袁车行的工作人员,说自己手头有点忙,暂时不方便。当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孙先生,这一次孙先生说自己是车行的工作人员,并表示车行是“捷信”的签约商家,说这种贷款很正常,就好像买手机分期一样。贷款虽然是他帮小屈办理的,但是小屈本人是同意的,不然他也不可能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至于剩下的600元钱,孙先生表示,车辆过户后才能退给小屈。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负责面试小屈的李先生,李先生在问清记者来意后说:“这种事你可以直接问他,不要问我,我很忙。”然后就把电话挂断了,再拨打过去也没有接听。
为了搞清这家位于清江路的办公室与美团总部的关系,8月26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美团官方客服,客服得知是媒体采访,表示最晚会在8月27日下午一点前联系记者。8月26日中午,一位自称美团的姓刘的男士给记者来电,详细记录下整个事件的经过后,表示会转给专人处理。截至8月27日下午五点记者发稿时,美团仍没有相关回复。
律师:
是否构成“套路贷”,取决于贷款是否自愿办理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姜森律师说,小屈遇到的这种情况是在自己没有充分了解如何办理贷款的情况下,轻信了工作人员的介绍,将手机给了他人操作办理贷款业务,最终导致自身要承担债务和损失的后果。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构成“套路贷”,实际还要看小屈是否能够证明贷款并非自愿办理,以及工作人员是否通过故意以小屈违约的方式来非法侵占小屈的财产。如果遇到类似虚构事实、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暴力威胁等“套路贷”行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并留存好相应的证据。依据国家刑法,套路贷操控者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受害者要尽量多收集对方的作案证据,例如保存好银行支付流水凭证、双方电话录音、签订的“合同”等,没有足够证据的话,可能会影响立案或者加大立案的难度。
半岛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