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4日讯日前,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召开“青田县私人建房审批权下放业务培训会”,会上,该县自然资源局业务骨干从私人建房农转用报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以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专业性。
开展业务培训是推进私人建房审批权下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6月29日,青田县政府印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权下放通知,明确县中心城区、建制镇规划区和使用国有土地以外的私人建房用地审批继续由乡镇(街道)执行;县中心城区、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的私人建房用地由当地乡镇(街道)审批并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全县范围内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私人建房的用地由当地乡镇(街道)审批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7月1日,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明确委托下放私人建房规划许可权限,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并做好相关事项的衔接。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青田县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流转、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乡镇(街道)负责审批核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通过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下一步,该县将成立工作专班,对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处理,进一步做好私人建房审批权下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