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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不得以升学率为唯一评价指标

时间:2020-09-10

原标题:我省就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一条重磅消息,《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等,努力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不得布置与教学无关硬性任务

在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设置“一票否决”或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严禁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工作调度、观摩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中小学校或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夹带搞评比打分、排名通报、责任追究。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中,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

征求意见稿要求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布置硬性任务,影响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严禁街道社区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频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严禁强制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各类征文、论文、案例、宣传稿件、演讲比赛、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学习交流等活动。严禁开展教育部门年度计划以外的各类教育宣传活动。

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

在减轻相关报表填写负担方面,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写。严禁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填写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调研材料、课题研究数据等材料。严格规范省市县三级教师评先树优和资质评定活动。精简教师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比表彰等材料报送程序、数量。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减轻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帮助工作,对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超过半年的,一律安排其返回原单位工作。严禁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在民办学校取酬。

此外,我省要求减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无关的活动。严格限制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会议和发文数量,不得在工作群、政务APP上滥发通知、随意安排工作任务,不得要求教师随时回复工作群信息。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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