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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院士合作 菏泽最高给予8000万元资助

时间:2020-09-10

鲁网9月10日讯(见习记者 马静)9月10日上午,菏泽市《关于加强与院士合作 服务菏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介绍了《关于加强与院士合作 服务菏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的10条意见。

菏泽发布10条意见 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

会上,菏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韩世平向大家介绍了《关于加强与院士合作 服务菏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的10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新备案的山东省院士工作站进行奖励,并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优秀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意见》对菏泽市急需紧缺的院士和团队项目在菏泽创办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持续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法人制科技创新平台经评审认定后,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

《意见》提到,支持院士为菏泽市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支持院士自行组建学术团队,鼓励院士为菏泽市举荐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支持举荐和培养的高端人才申报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对申报成功的授予举荐院士“牡丹伯乐奖”奖牌和证书。

菏泽引进国内外院士34人,共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

菏泽市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人才库”、“智囊团”、“攻关组”的作用,在重点项目研发、重大课题论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院士工作站共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研发场地面积6000余平方米,研发仪器200余台套;开展合作项目41项,共申请专利数70件,已授权专利10件;转化科技成果21项,形成新产品品种36个,产生经济效益15亿元。菏泽市通过省级认定和备案的院士工作站累计共35家,引进国内外院士共34人。

附:《关于加强与院士合作 服务菏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第一条意见:加强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考核。对新备案的山东省院士工作站进行奖励,并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优秀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第二条意见:建立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制定《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对新批准设立和管理期满后重新认定的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承建单位给予经费补助。

第三条意见:建立院士联系制度。各县区政府建立院士联系制度,切实加强与院士的联系。加强县区为院士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将山东省院士工作站、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纳入“高质量双招双引考核”。

第四条意见:加强院士合作项目扶持力度。鼓励院士及团队专家与我市企业合作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院士与我市企业实质性签约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对与院士合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授予“院士合作突出贡献企业”牌匾。

第五条意见:支持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院士及其团队所在的国字号创新平台在我市正式设立长期分支机构,或注册成立新型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行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最高额度奖励。对我市急需紧缺的院士和团队项目在菏泽创办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持续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法人制科技创新平台经评审认定后,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

第六条意见:建立院士级高端智库。邀请院士加入菏泽市人民政府高端智库,牵头参与我市重大战略规划咨询论证、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等相关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第七条意见:促进院士科研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与海内外院士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合作,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八条意见:支持院士为我市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支持院士自行组建学术团队,鼓励院士为我市举荐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支持举荐和培养的高端人才申报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对申报成功的授予举荐院士“牡丹伯乐奖”奖牌和证书。

第九条意见:支持院士合作成果争取国家最高荣誉。与院士合作的项目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合作院士经综合论证,直接纳入“牡丹科技贡献奖”支持范围。

第十条意见:积极引进海外院士。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海外最高学术机构院士的引进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争取引进更多海外项目、资金、人才和技术。对于成功引进的海外最高学术机构院士授予“牡丹友谊奖”。

[责任编辑:杨凡、崔中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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