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济南9月17日电(王希玉、程雅丽)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日前在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时,依法开出首份预处罚通知书。被执行人齐某迫于惩戒威慑,与申请人曲某达成和解,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齐某夫妇向曲某借款37300元,陆续还款1500元后,二人一直未偿还剩余借款,曲某遂将齐某夫妇诉至法院。但败诉后,齐某夫妇还是无动于衷、置若罔闻。无奈之下,曲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郭会红对齐某说服教育及口头警告无效后,根据其不履行判决义务、不申报财产等违法事实,果断试用预处罚创新机制,为齐某制作了该院首份预处罚通知书。
看到执行法官为其“量身定做”的预处罚通知书,齐某一改此前“要钱没有、爱咋地咋地”的对抗情绪,同意和解。他不仅当场支付了2000元借款,还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曲某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下达“预处罚通知”,是冠县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人难找、财产难寻采取的执行机制创新。
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昆仑说,这一方式比以往的口头警告更正式,让被执行人清楚继续对抗、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既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又给予其一定的履行准备时间,更有利于提升执行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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