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近日,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山东桦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山东科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张延强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3月25日,济南市历城区万象新天·北地块二期综合楼扩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3.25”山东科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济历城政字〔2020〕13号),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东桦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按规定对塔机安装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当事人张延强作为山东科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任命的该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按要求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未发现塔机出租单位和产权备案单位不一致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山东省住建厅于2020年9月10日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0〕110号)、(鲁建罚告字〔2020〕112号),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山东桦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5〕080795)30日的行政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等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张延强处以暂扣《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C(2018)0100992]6个月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崔冬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