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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被摔下救护车 即墨第二人民医院已赔偿

时间:2021-01-03

信网12月30日讯 老人因晕倒摔伤被送往即墨第二人民医院(简称“即墨二医”),但没想到工作人员抬老人下救护车时又把老人摔了一下,导致老人“二次受伤”,这让张先生十分郁闷。“但没想到后来因为这个事儿,跟医院就谁担责的问题产生了分歧,他们说最多只能赔偿三千元,这依据是什么?”老人因二次受伤带来的责任划分问题,让张先生很生气。信网联系即墨二医,相关负责人证实该事。而截至发稿,信网了解到该事已协商一致,医院同意担责百分之七十,张先生方面表示接受。

老人被摔伤医院称最多赔偿3000元

“老人今年70了,那天喝水的时候不小心呛了一口,就摔倒磕到前额,所以才打电话送医的。”提起家人在10月中旬被送往即墨第二人民医院就医的经历,张先生便气不打一处来,“老人都到医院了,工作人员把老人抬下救护车的时候又摔了。”张先生说,因为担架的前腿没有正常打开,老人被摔下救护车,“当时后脑勺着地,摔得很严重。”

张先生说,老人被摔下救护车之后,出现了头晕、头痛的情况,并且第二天还脸色发青。“后来我们去别的医院检查还发现,老人轻微脊椎骨折。老人在家里是被摔到了前额,这明显就是摔到后脑勺摔得。”

据张先生回忆,老人被摔伤后,院方表示确实是他们的责任,但却一直不能将该事落实到纸面。“病历上、住院记录上都没有写被摔下救护车的事儿。”张先生说,12月初,他们想给老人办理出院,就找到院方协商责任划分问题,但是院方给出的答复却让他们感到气愤,“医院说最多也就赔偿3000来块钱,原因是他们处理医患纠纷最多就能出这么多。但是我们这不是医患纠纷啊,就是他们把老人给摔伤了。”

医院建议家属进行鉴定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即墨二医,医务科的相关负责人证实该事,并表示正在跟家属协商,但是未能协商一致。“建议家属去做鉴定了,但是家属不去。”该负责人认为,该事的本质是一起医疗纠纷,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无外乎协商、诉讼。因为与家属未能协商一致,所以他建议家属进行鉴定,然后通过诉讼解决。那么,为何不是院方提起鉴定,该负责人未对此解释。

而关于张先生所说的,该病人在即墨二医的病历以及住院记录中未体现被摔下救护车一事,该负责人称是专业问题,“病历中本身就不需要写上这些具体受伤经过,因为医生只要知道是意外摔伤就可以了。”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因为病人家属要求,他们后期还已经在该病人的病历中写入了被摔下救护车受伤一事的经过。

那么,为何向张先生方面提出赔偿3000元左右的方案,是否如张先生所说的原因是“医疗纠纷最多只能赔偿3000元”?该负责人证实提出了赔偿3000元的说法,但对于依据未作解释,“协商就是商量,提出方案就可以了。”他说。

目前双方已协商一致

信网还联系到了即墨区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表示,病人在被送医的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的失误发生意外导致“二次受伤”,院方肯定要担负一定责任,但是对于究竟应当承担多少比例,则应视情况而定。“可以先协商,自行协商也可以,反映到我们进行协商也行。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维权了。”该工作人员说。

而截至发稿,信网从张先生处核实了解到,他们与院方已经协商一致,由他们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院方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按照起诉能够赔偿的金额折算,医院给我们赔偿了一万多块钱,因为也没有那个时间去起诉,就接受了医院的方案。”张先生说。信网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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