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了邓先生的求助,称自己投入了几十万认筹款想买套房给家中老人住,可是三年时间过去了,不仅房子没影了,连意向金也退不了了。
据邓先生介绍,他在2017年通过中介在瑞丰院买了一套房子,交了203000元的意向金,邓先生表示所交的的意向金,其中有73000元是交给了中介公司,剩下的13万元交给了开发商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结果现在开发商说没有邓先生的房子,而且还不能退款。
( 来源:生活快线栏目截图)
目前邓先生已经和中介方面达成和解,对方退回了六万八千元。不过,当时接待自己的宋女士已经不在之前那家中介公司干了,宋女士也表示当时邓先生确实是把钱交给了开发商,也就是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邓先生表示现在就剩下交给开发商的十三万元要不回来,而交给开发商的十三万元,是通过刷银行卡来支付的,当时的对接人是冯先生,冯先生也给自己开了收据。但这钱究竟是打到了个人账户上,还是公司账户上,邓先生并不清楚。
记者发现,在冯先生开的收据上,盖的是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的章。随后,记者和邓先生一起,找到了瑞丰院的开发商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瑞丰院的开发商只有我们一家,另一家公司跟我们只是合作关系,两家公司是从2017年开始合作的,而冯先生是另一家公司的会计,至于邓先生的那十三万元,冯先生也没有给我们。”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邓先生表示,会尽快将相关资料交给开发商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
律师提醒广大观众,在认购房屋前一定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调查,不要购买产权不清晰或有争议的房屋;其次在支付款项时,尽量支付到合同当中的公司账户,不要支付到私人账户,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整理自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