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9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生产不合格纸巾产品,青岛中纸联合纸业有限公司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试图联系该公司,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对于该公司的行为,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罚款1530元。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中纸联合纸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本木本色天然本色纸巾进行抽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0年7月9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处理。
经调查,青岛中纸联合纸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共生产了本木本色天然本色纸巾(纸巾纸)产品306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信网试图联系该公司,但根据“天眼查”上查询到的企业电话,多次拨打仍无人接听。信网通过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4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1530元。信网记者 杨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