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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女子着急用钱抵押车 赎车时发现车被卖了

时间:2021-01-07

据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了西海岸新区的姜女士的求助,称自己在2019年7月着急用钱把车抵押出去了,可还没到还款赎车的时间,车就不是自己的了。

( 来源:生活在线栏目截图)

据姜女士介绍,她的车是森雅牌轿车,是2017年花了八万两千元购买的。2019年7月份因为急用钱,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位姓丁的先生,把车抵押给了对方,借了4万块,一个月利息2000元。姜女士本想着两个月后还款赎车,可没想到车被对方直接卖了,现在自己手里除了买车时的票据,只剩了一把车钥匙。

“他拿了一份合同,我跟他要他不给我,我当时想拍照片他又不让我拍,”姜女士说,“后来把车卖了以后我跟他要合同,他说把合同撕了。借条这一份只是他后来卖了车以后,给我拍了个照片,他相当于三万八买我一个车,我就感觉他是个套路贷。”随后,姜女士2019年9月向辖区珠海派出所报警,双方对于车价赔偿问题进行过协商,但是并没有达成一致。

现在姜女士手里没有合同,只有一张丁先生发来的借条照片,记者在这张借条照片中看到,上面只有借款人姜女士的信息,而收款人无论是名字还是身份信息都没有,其中双方约定在2019年8月20日归还。姜女士说自己的手机丢过,和丁先生有关的信息只有收藏下来的几张截图和几段语音。其中一张是丁先生和姜女士朋友的聊天记录,丁先生表示上月到期没给利息,车已经被卖了,而且到期找不着人。

( 来源:生活在线栏目截图)

对此,姜女士解释:“当时我受伤了被别人打了,也不方便接电话,我也觉得是9月20日没到期,我就没接他电话,也没联系他。”现在姜女士想要六万多的赔偿,但丁先生表示除去借出去的三万八千块,最多只能再给800多块钱,双方都不退让,事情就这么僵持着。

记者联系到了丁先生,丁先生表示:“2019年8月份到9月份联系不上她,而且合同上有有违约变卖协议,我的合同都是固定的。8月份的过户资料调出来,看一下是不是她签的字,身份证复印件,二手车买卖协议都有。”

那么到底是不是像姜女士所说的是高利贷套路贷,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双方已经签了协议,姜女士的情况属于经济纠纷,是一种民事行为。而且双方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如果姜女士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处置车辆的权利,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整理自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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