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深交所胜利股份公告截图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9日讯8日晚间,胜利股份(股票代码000407)发布提示性公告,胜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利投资”)及第三大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分别与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集团”)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胜利投资拟向海洋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胜利股份6.99%股份,同时将剩余3.00%股份表决权委托海洋集团行使,阳光人寿拟向海洋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胜利股份5.56%股份。
公告特别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已生效,但协议为初步意向性约定,达成最终股份转让还需满足后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等先决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海洋集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海洋产业为核心主业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海洋集团将成为胜利股份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告称。
图片来源:深交所胜利股份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海洋集团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股份合计136825955股,占公司总股本15.55%。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胜利股份,股票代码:000407.SZ),是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政府重点扶持的骨干企业。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合作目标、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及业绩承诺、签署协议先决条件等内容。
协议内容显示:“股份转让完成后,胜利投资仍保留持有标的公司26,386,314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0%,胜利投资承诺在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将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地委托给海洋集团行使。未经海洋集团同意,胜利投资在海洋集团受让标的股份后36个月内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
对转让标的股份交割及付款方式,协议明确“采取一次性协议转让交割方式”。
在公司治理方面,协议提出“股份转让完成交割后,海洋集团推荐和提名不少于6名董事(含董事长人选)、不少于3名监事(含监事会主席人选)。胜利投资应协助海洋集团完成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并确保胜利投资提名或推荐的现任董事、监事辞任”。
协议还提出,除不可抗力情形外,胜利投资承诺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经营业绩保持连续性。
闪电新闻记者 张伟 董国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