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2日讯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测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3日—14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各高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须按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报名工作
学校测试
测试工作由各高校分专业(专业类)组织实施。各高校要按照既利于科学选才又利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线上或线下测试工作办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高校要加强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慎细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高校要加强命题工作统一管理,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要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严防命题错误。要加强题库建设,针对不同学生要设计随机问题,针对退役军人、农民、农民工、在岗工人、下岗职工的实际,切实考察学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
高校要制订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各高校要选拔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不同学科的考评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确定本校各招生专业(专业类)测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要加强条件建设,升级与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强化保密工作管理,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采取线上测试的高校,要强化测试安全管理,考前核验学生身份信息,考中不间断、不转切测试信号,严防违规作弊行为,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测试结束后,有关录像资料要妥善保存,入校后要对照录像逐一对学生进行身份确认,对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要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在3月9日—10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洪波 报道